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林业局科学指导下,我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推进“四个清新”建设,以党建为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全力实施国土绿化、机制创新、自然保护、有害生物防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资金管理等七项重点工作,顺利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各项任务和目标,林业改革成效初显,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林业建设持续向好发展。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区森林面积为16.01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8.02%,森林蓄积量为816.4万立方米,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5.99万公顷,其中国家生态公益林2.01万公顷,省级生态公益林3.98万公顷。全区林业用地面积约16.47万公顷,共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广东清新白湾省级自然保护区)、市级自然保护区3个(笔架山、桃源燕子岩、滨江水生生物资源市级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3个(太和洞、回兰明霞洞、三坑温矿泉县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森林公园2个(太和洞省级森林公园、笔架山省级森林公园),市级森林公园1个(清泉湾市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1个(北江大洲区级湿地公园)、镇级森林公园4个(龙颈檀香山、禾云镇望军山、太平镇秦皇口、浸潭镇金龙洞镇级森林公园)。
二、主要工作做法
(一)打造森活清新,写好国土“绿”文章
1.加强森林资源管护
今年以来,我区为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在规范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开展森林督查工作、加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完成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等方面着力,推进林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采伐监管。2022年,我区共有采伐指标299082立方米,2022年至今,我区共发出2314张采伐证,采伐蓄积共298926立方米,没有发生超限额采伐的情况。我区坚持实行森林采伐由审批小组集体审核批准制度,同时加大对伐区设计质量的监督及对伐区的监管,大大提高了我区伐前设计的质量,从源头上有效遏止乱砍滥伐林木。
二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林地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已批准使用的林地,实行严格监控,加大林地保护执法力度,从严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今年以来,我区共办理25宗使用林地审批,办理使用林地面积合计73.1474公顷。
三是推动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我区2021年森林督查103个违法图斑案件已全部办结,其中违法占用林地74个,盗伐滥伐林木图斑29个,整改率为98.13%。同时,我局已全部完成2022年的森林督查图斑核查工作。今年国家下达我区图斑416个,其中违法图斑48个,违法图斑率为11.54%,同比减少65个违法图斑数。
2.开展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2022年,我区绿化造林建设任务为高质量水源林工程20746.95亩,其中工程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10209.95亩,新造林抚育7537亩;大径材培育3000亩。目前已100%完成年度高质量水源林工程和大径材培育年度建设任务。完成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建设任务9个以及进一步改善提升29个村(点)的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在村居内种植苗木8612株,投入建设资金约72.8万元。完成1个绿美古树乡村和2个绿美红色乡村选址、建设规划设计和报批工作。绿美古树乡村选址在禾云镇南社村委会陈宅村,建设规划设计已通过市局审批,并进场施工;绿美红色乡村分别选址在太平镇秦皇村委会大坪村和天良村委会良村,建设规划设计已通过市局审批。参加义务植树36万人次,完成义务植树108万株,尽责率100%。
3.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2022年度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细化分配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已完成太和、太平、山塘、三坑、石潭、浸潭镇、禾云镇、龙颈镇八镇的分配明细表编制,至12月底完成发放效益补偿资金3445.29万元,占全年应发效益补偿资金总额的91.6%。
二是深入开展我区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核查优化成果、天然林核定落界成果和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工作,目前国家级公益林对接优化成果和天然林核定落界已经省林业规划院审核并完成对接融合,成果已报区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林业部门。省级公益林对接优化工作成果已经省林业规划院审核,待发还数据后报区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批准。
(二)着力创新突破,擦亮改革“新”品牌
1.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一是林长制工作成效初显、成绩突出。区、镇、村三级已全部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及区、镇的七项配套制度,颁发2份林长令,设置区、镇、村三级林长公示牌184块,公布各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编印《清远市清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简报》共41期,并实行月报制,各镇(场)每月1日前报送《落实林长制各项制度运行情况进度表》。同时邀请珠江台拍摄林长制宣传工作片,积极参与广东省林长绿美园申报。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区、镇、村三级林长巡林工作的通知》《清远市清新区网格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2022年区、镇、村林长巡林共8054次,其中区级28次、镇级524次、村级7502次。搭建智慧林长信息化平台,在省平台基础上,增加相应功能模块,展示全区林业资源分布情况。
二是落实林长制考核工作督查制度。印发《清远市清新区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8月,由区林业局分管领导挂点各镇(场)进行考核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国土绿化、古树名木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灾害防控、森林督查、林长制实施运行等内容,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发至区级林长。2022年,区林长办共下发2分督办通知,对各镇(场)开展3次督查工作。10月份,在全市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工作中,我区排在全市前列,并代表市迎接省林长办的考核。
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各项工作机制。一方面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更好地使林长制落地见效,促进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协同推进保护森林资源,区林长办与区检察院共同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召开“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加强林业案件的执法,进一步压实镇村林长履职。8月区林长办、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执法、镇综合行政执法、镇林业站进行联合协作行动,查处区内木材加工企业疫木加工情况,收到良好的效果;而另一方面探索建立“产业林长”机制。为充分利用产业园日常管护人员的资源优势,区林业局探索把产业园的管护人员纳入辖区村级林长制体系中,充实巡护力量,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真正做到“保护+发展”。目前已在清新区清泉湾生态旅游度假区试点产业林长,运行半年时间,未发生森林火灾,乱砍滥伐等现象。
2.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022年是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初期阶段最后一年,经过各部门配合协作,目前五大类36小项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印发《关于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2022年宣传工作的通知》《清远市清新区“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校园、森林厂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清远市清新区森林乡村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印制宣传海报、展架、易拉宝、横幅等宣传物资,在人流聚集地宣传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并与区农业农村局共同评选出中和村等13个森林乡村,以及3个森林社区、2个森林单位、1个森林厂区、2个森林校园。今年3月底,区林业局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苏灼聪在会议上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及时间节点,各项工作得以有序推进。为提升民众对林业知识的了解,区林业局在太和古洞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基地,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我区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并在清新公园、玄真公园对大树进行树种识别及挂牌。
3.全面启动国储林项目建设
2021年,我局提请区政府成立了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清远市清新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动员会,进行前期摸底和项目库收集。经过招投标程序,由国家林草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负责我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可研性报告编制,根据对全区各镇实地调研情况,确定项目主要围绕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林下经济产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三方面开展。
4.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一是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根本路径,全力做好生态大文章,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积极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2022年,积极协助清远市林业局开展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专题调研,顺利完成2021年度《中国林业产业与林产品年鉴》统计工作,落实了2022年度33批次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抽检任务,检测结果均为合格,暂无发生有关林产品食品安全事故。
二是大力培育绿色产业,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2022年,成功申报以广东良田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区政府为申报单位的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南药林业特色产业发展基地,积极协助广东玄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报2022年(第五批)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及“南粤森林人家”,协助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腾龙药材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申报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完成1个省级林业龙头企业复核材料上报和1个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监测评价工作,完成2022年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任务1051.6亩,涉及补助金额50.47万元。
(三)优化自然保护,助推林业“新”发展
1.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区优化整合。根据《清新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送审稿)》,我区区级以上保护地由原来的11个整合优化为7个。2022年10月,7个保护地均已完成勘界报告(初稿)、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初稿)和总体规划(征求意见稿)。2022年,各自然保护地均未发生林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林区未受污染,生态环境良好。
二是加强湿地保护宣传。1月25日,我局联合清新区山塘镇人民政府在清远清新北江大洲区级湿地公园开展“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湿地保护宣教活动。活动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及现场普及湿地保护相关知识进行,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的意识。
2.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龙须带水库是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点,在候鸟及野生动物防控期间常设2名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巡护工作,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 的要求,严密监测水库区域候鸟等野生动物种群动态,并及时将监测情况汇报;二是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工作。2022年3月3日是第九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我局开展了“关注重点物种保护、推进绿美广东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派发宣传资料200余份。2022年3月20日至3月26日是我省第四十一个“爱鸟周”,我局联合广东清新白湾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开展爱鸟护鸟的大型宣传活动,派发宣传单张、小册子、挂图等300余份。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我局联合中共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到清远市清新区第三中学开展了主题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宣传活动;三是由区林业局牵头,联合各相关职能单位,组成了清新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先后前往清新区明霞市场、好福气酒楼和聚贤阁酒家等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没有发现存在非法售卖或食用野生动物的情况,联合行动组人员在检查的同时,向商户普及保护野生动植物知识,引导经营者自觉抵制买卖经营和食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非法行为。四是根据广东林业局部署的“关于做好防范化解2022年秋冬季林业领域生物风险安排,做好我区防范化解2022年秋冬季林业领域生物风险工作,2022年10至11月,余镜洪副局长亲自带队,深入各镇饭店、酒楼、农庄开展声势浩大的保护野生鸟类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63台/次,宣传人员176人/次,派出宣传礼品、宣传单张、图册2600多份;在野生鸟类聚集地、人员活跃区域及大型村庄等悬挂宣传横幅42条;同时检查饭店、酒楼、农庄等17间,均未发现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情况。
3.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一方面完成全区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工作。在全区原建档保护古树名木460株基础上,经过全面开展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死亡注销29株,摸底确定新增58株(其中17株古树群暂未通过省级平台确认),目前全区现有确认古树名木472株。建立古树名木健康诊断和监测量化指标体系,完成古树名木挂牌工作,对有需要修剪修复、病虫害防治的古树名木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古树名木管护一树一方案,对全区9株一级古树名木进行定期巡视和保护;另一方面制定《清新区古树名木管护协议》,并与各镇人民政府签订管护协议,落实责任人。同时草拟《清远市清新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已提交区司法局作合法性审查;清新区古树复壮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程序,中标单位已开始古树复壮工作。
(四)当好生态管家,促进有害生物治理“优”变化
一是为落实国家林草局和省林业及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区“十四五”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工作,我局特编制《清远市清新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组织实施全区疫情防治五年攻坚行动,切实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攻坚战。二是按照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五年攻坚计划公开招聘三间有资质防治公司完成今年枯死松树清理,做到发现一棵清理一棵。三是截至目前,我局已完成枯死松树清理43000多棵,飞机喷洒药物防治松墨天牛15000亩,黄脊竹蝗防治4500亩,地面喷洒药物防治松墨天牛10000亩,桉树尺蠖防治11850亩,薇甘菊除治2500亩,红火蚁防治500多亩。
(五)突出“安全第一”,保持林区“稳”态势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2022年,根据上级部门文件指示精神,我局认真部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完成林业系统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一是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各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召开党组会议,共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会议12次,全区143家木材加工企业、146个林木采伐点均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区的木材加工企业和林木采伐等涉林作业点安全生产意识普遍提高,各项制度得到落实,2022年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隐患、无发生涉林安全生产事故。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召开专题会议,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举措》、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专题宣传,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应对能力,切实维护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对木木材加工企业、林木采伐作业点、造林作业点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到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据统计,全区共有涉山作业点95处,涉山作业人员752人,全年,我区内无发生涉林安全生产事故。四是安全生产月期间,局联太平镇政府到太平镇大街开展《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举措》宣传活动,各镇也参照此模式开展宣传活动,据统计,全区宣传活动共张挂横额30幅,张贴标语800条,发放宣传小册子1600本,宣传单张40000份。同时,局联合区消防大队、太平镇政府到太平镇木厂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针对灭火器、消防水栓的使用方法进行现场教学,各镇也参照此模式开展演练活动。据统计,全区共开展8场次演练活动,参加人员600多人次,大大提高我区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综合可控力。
2.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
为了做好春季特别是清明节及冬季的森林防火工作,清新区林业局印制横额1400条、违规炼山宣传案例2000份、市政府森林防火安全公告2000份、致学生家长一封信135000份,安全祭扫告知书、承诺书50000份、“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牌”260个等宣传资料及站牌,并于3月25日全部发送至各镇。至9月底我局完成建设森林防火值班室25间;完成组建护林员队伍522人(其中森林消防队伍200人、专职护林员队伍322人)、群众性森林消防队伍620人;从10月份开始将522名护林员以就近管护原则安排至437个网格开展森林资源管护,根据平安清远建设要求积极筹措资金230多万元购置森林防灭火装备并配置到森林消防队伍;进入9月份后区林业局联合各镇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及安全扑救森林火灾知识培训,联合区应急局按照“四不两直”模式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督查检查;联合清新电视台联合制作4辑森林防火宣传短片,在森林特别防护期黄金时段滚动播出,租赁电讯大楼和体育馆等建筑物户外屏幕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开展“五清行动”,至10月底全区共排查整治森林火灾隐患552处,根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全区共设置数量防火卡哨259个,集中燃放点141个,进入秋冬季特别防护期后,根据天气情况针对部位进行设点设卡。2022年1-12月我区共发生森林火情热点14个,同比减少 24个,降幅65%;发生森林火灾 4起,同比减少 54起降幅60%,扑救期间无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清明节期间我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得到了温文星市长的充分肯定。
(六)规范行政执法,保持执法“严”态度
2022年,在森林公安转隶、乡镇林业站改革的背景下,我局整合执法力量,平稳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1.依法依规地进行案件办理工作
2022年我局共受理林业行政违法案件情况27宗,通过加大侦办林业行政案件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林区的安全,促使辖区的林地使用者法律意识和自觉性不断提高。
2.重视“两法衔接”工作
与公安、刑事司法等部门建立有效的行政执法和衔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广东省林业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强与执法部门的沟通协助,针对涉嫌犯罪案件采取提前介入,协同处理的方式,定期与公安、检察等部门进行座谈讨论,完善两法衔接工作,两法衔接有效推行。
3.加强山林调处工作
截至12月30日,协助区政府正在办理山林权属纠纷案10宗,涉及面积约6195.2亩,完成政府裁决5宗,解决争议面积3525亩;协助不动产部门完成林权类发证资料审核193宗,涉及林地面积49779.42亩;林权抵押贷款8宗,涉及林地面积6504.25亩,贷款金额1590.5万元;完成处理涉林书面及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25宗。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的稳定,促进了林区经济发展。
4.加强执法指导和执法保障工作
一方面在乡镇实施综合执法后,我局多次到各镇指导执法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工作,2022年以来组织综合培训2次,参加人数72人次,实操执法培训指导27次,参加人数167人次,印发《关于林业部门重大影响行政处罚案件的界定》、《清远市清新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林业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执法指导工作。另一方面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要求,更新我局执法队伍夏秋执法制式服装、购置无人机、执法智能设备一批;并向我区申请将2023年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局年度预算经费,用于执法案件鉴定、涉案财物的运输、销毁及跨境办案工作、执法装备提升等方面。
5.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示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组织领导、线索摸排、行业整治、宣传发动等几方面,坚定不移、旗帜鲜明地全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对辖区内的各乡镇林场进行摸底排查,通过排查辖区重点单位、山林场所、集贸市场、酒店、闲置厂房、采矿、采石场,林区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2022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72人次,出动车辆104辆次,持续对辖区内的市场、酒店进行检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经营、运输、屠宰野生动物及林场、养殖场等行为,共排查集贸市场20处、酒店16间,山林场所65处、木厂81间,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森林资源监管工作。
(七)明确资金使用,打造“明”政府
2022年申请生态林业项目建设入库项目共有19个。积极响应上级部门号召,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通过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的共同努力下,使林业种植大户及林农充分了解政策性森林保险这一项惠农政策,鼓励广大林农积极参保以保障自身财产利益,为林业生态良好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截至2022年年底全区完成政策性森林保险165.69万亩(其中商品林部分75.83万亩、生态公益林部分89.86万亩)。同时,积极做好林业行业统计工作,据统计2022年人工造林200公顷、新封山育林680公顷、退化林修复2571.94公顷、人工更新2501.9公顷、林业木材产量29.89万立方、大径竹232.741万根、林业产业总产值59.41亿元。
(八)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党的二十大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思想深邃、视野宏阔,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新谋划、战略新布局,展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光明前景,是新时代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献。
一是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按照区委的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特别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林业工作的相关论述,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要求、新理念融入林业各项工作中去;二是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有效推动我区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践行“两山”理论,除了切实管护好森林资源外,还要在促发展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发展林下经济工作方案,大力发展、壮大、扶持、服务好林下企业,全面促进林下经济优质高效发展;三是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做好森林防灭火等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森林特别防护期间,我局严格抓好“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漏洞、短板,迅速加以补齐,织密防线。加强宣传力度,迅速采购一批“大喇叭”发放到各镇加强防火宣传。加强防火点值守督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施人防、飞防相结合,加大巡林力度,调动一切可调动力量,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强化党建引领,局党组发挥领头雁作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正风肃纪,以赶考的清醒,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以党的二十大为引领,全力以赴推动我区林业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为“四个清新”建设贡献林业力量。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推动重点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是为了使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根据省、市考核及区林长制七项配套制度要求,落实各项制度的运行,并督促镇(场)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管理森林资源方面的职能,调动各级林长职能作用,按照林长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目标,全面落实责任,分管区域进行全面监制管理,确保森林督查整改工作不留死角。探索“河长+林长”联合机制。稳步推进清新区林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二是根据市创森办的要求和我区工作方案,开展创森中期任务建设工作,并通过多种形式、“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不断提高民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指导相关职能部门收集好建设资料档案,迎接国家评审组的检查;三是尽快落实国家储备林项目贷款资金,推进前期林木收储工作,使国家储备林项目尽快在清新落地见效。同时启动二期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实现一期和二期双核带动作用,推进我区森林提质增效、林业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继续绿化造林,实现国土绿化
2023年,我局将继续做好绿化造林工作,一是高质量水源林工程建设任务17900亩,其中工程造林5900亩,封山育林7000亩,新造林抚育5000亩;二是大径材培育建设任务4960亩;三是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任务8个,其中绿美古树乡村和绿美红色乡村各1个;四是抓好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编制好2023年度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细化分配方案,提高资金发放比例并完成太和镇笔架集体部分公益林权属矢量化工作;五是落实好大力实施绿美南粤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继续做好林下经济方面的其他相关林业品牌的申报工作;六是落实清远市林业局下达的2023年度的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抽检任务;七是做好2022年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方面的中央资金落实和2023年新造油茶林工作;八是配合区森防办推进群众性森林消防队伍及积极争取资金开展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三)整合林业数据,实现科学护林
一是林木采伐管理方面。伐区的监管工作是伐区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我们将更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有效控制森林资源消耗。二是林地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已批准使用林地的监控力度,积极探索新的监控方法,杜绝少批多占林地现象的发生。三是继续有序推进我区林业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图斑核实工作,严格按照文件时间节点,确保该项工作能按时、按质完成。四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和森林督查核查工作。
(四)落实林分改造,推动高标准绿美清新行动
一是积极主动加强上下沟通,掌握来年的重点生态工程造林任务,以及种植范围落实到山头地块,具体作业的地籍小班;二是提前做好规划,以生态保护为主,根据立地条件,因地制宜,科学统筹,编制规划;三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时到实地进行检查,确保造一片,绿一片。
(五)依法办理案件,构建法治政府
一是进一步加强调处信访维稳工作,加大力度依法调处本行政区域内的山林权属纠纷案件和信访维稳案件,加大调处、信访维稳和换发证审核工作力度,及时处理山林权属纠纷案件和来人来访案件,力争早日实现无存案区。二是协调协助不动产权发证工作。与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沟通协调,逐步明确不动产权证发证流程与我局相关职能;继续抓好不动产发证材料的审核工作,完善林权档案的管理归档工作。三是组织执法培训。我局将结合实际以多种形式组织镇街林业执法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加强与街道、乡镇行政执法队伍的沟通交流,让镇街的行政执法队伍高质量完成行政执法办案。
(六)落实生物防治,控制有害生物成灾率
2023年计划压减松材线虫发生面积0.28万亩,完成地面防治松墨天牛10000亩、飞机喷洒药物防治松墨天牛15000亩、黄脊竹蝗防治4500亩、桉树尺蠖防治12000亩、薇甘菊除治2500亩、红火蚁防治500亩。力争2023年我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确保完成国家林草局、省林业局下达的防治目标任务。
(七)广泛开展宣传,实现知识普及
一方面通过利用采用现代传媒手段与传统的宣传方式相结合,重点广泛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安全生产清新行”活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法律法规、森林防火、义务植树、扫黑除恶等相关知识,共同保护好我们清新的森林生态资源;另一方面通过日常管护工作与宣传工作相结合,实现在宣传中管护、在管护中宣传,使宣传工作不间断进行,扩大宣传面,广泛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自觉保护我们绿水青山。